要将农村户口迁移到成都,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:
提交入户申请
到成都市公安局的户籍登记处或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提交《入户申请表》。
准备相关材料
需提供入户人员户籍证明(或户口簿)、居民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、亲属关系证明(如适用)、入住证明、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、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、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缴款凭据、市或区(市)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《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》等。
办理准迁证
携带上述材料,到成都市公安局的户籍登记处或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《准予迁入证明》。
办理户口迁出
拿到《准予迁入证明》后,回到原户籍地的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出,并领取《户口迁移证》。
办理新户口落户
携带身份证、《准予迁入证明》第三联、《户口迁移证》第二联、入户地址的户口簿,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。
请注意,以上步骤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根据成都市公安局的具体规定有所变动,建议您在办理前直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获取最新信息。






